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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长江委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无纸化“学法用法”统一考试》的通知
  稿件来源:机关党委  发布时间:2017-12-19  作者:机关党委  编辑:杨杰
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
现将《长江委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无纸化“学法用法”统一考试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要求积极组织参加答题。

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:

1.根据长江委普法办要求,副处以上干部必须参加答题;其他人员选答。

2.试卷满分100分。60分为合格。答题完毕且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,折算为20个培训学时,系统将自动生成打印培训登记证明。

3.登录长江委信息网主页,在“长江委2017年度无纸化‘学法用法’统一考试”栏目中注册答题。

长江委2017年度无纸化‘学法用法’统一考试网址:http://10.6.83.217:8080/racelaw/

长江委2017年度无纸化‘学法用法’统一考试”公网地址(可手机访问):http://59.175.239.233:8080/racelaw/

4.12月底前完成。

机关党委

2017.12.19

 

 

 

 

机关各部门、委属各单位:

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根据湖北省《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度无纸化“学法用法”及考试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2017年度全委无纸化“学法用法”统一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内容

长江委无纸化“学法用法”统一考试100题(单选题、判断题各50题)。

二、考试对象

全委干部职工(委机关、水保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,委属单位处以上干部必须参加)。

三、考试时间

2017年12月底完成。

四、考试方法

登录长江委信息网主页,在“长江委2017年度无纸化‘学法用法’统一考试”栏目中注册答题。

http://10.6.83.217:8080/racelaw/“长江委2017年度无纸化‘学法用法’统一考试”网址

http://59.175.239.233:8080/racelaw/“长江委2017年度无纸化‘学法用法’统一考试”公网地址,可以用手机访问

五、考试成绩

试卷满分100分。60分为合格。答题完毕且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,将折算为20个培训学时,系统将自动生成打印培训登记证明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无纸化“学法用法”统一考试,是我委贯彻落实《长江水利委员会贯彻落实<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15-2020年)>实施方案》,推进全委普法工作实现网络化、信息化和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工作。考试工作落实情况、考试覆盖面及考试成绩,将作为我委“七五”普法评先表彰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。机关各部门、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进一步加强领导,强化措施,切实提高无纸化“学法用法”统一考试的参考率和成绩合格率。

长江委普法办

2017年12月15日


 

 

 

 责任编辑:杨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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